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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5-11-11 15:50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汕自然资公〔2025〕36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5-27

    宗地

    总面积

    121306.0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汕头市濠江区中信滨海南滨片区HJ-003-04-00202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1.3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54

    主要用途: 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住宅用地

    121306.053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182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26725IA0035|

    4417625BA0362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59140万元

    加价幅度

    59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7日1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11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住宅用地(R21)。

    3.实用地面积:121306.053平方米(181.96亩)。

    4.容积率:1.0<容积率≤1.3,121306.053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157697.869平方米。

    5.建筑密度:≤30%。

    6.建筑限高:≤54米。

    7.绿地率:≥35%。

    8.停车配建比例:≥30%(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9.新建居住项目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10.该宗用地须配建一处5G基站、一处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开闭所、一处不小于750平方米的托老所、一处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一处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一处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居住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和居民健身设施一处。

    11.该宗用地内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内禁止或限制建设类项目的建设。不得建设少于4层的独栋或联排住宅建筑。。

    12.商品住宅用地须按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13.300户以下的新建住宅项目,按不低于6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3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其中托育设施具体建设要求建议参照《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2022年9月),每托位不少于9平方米。

    14.该宗用地规划建设时应落实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6%,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15.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保障性住房、国有资金参与投资、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执行一星级要求。未涉及问题,依照《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16.机动车主出入口安排在规划区间路上,应合理组织内外交通,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

    17.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18.项目规划建设应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与周边环境协调。地下空间可用于停车及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各类管线可接周边城市市政管线。

    19.鉴于地块处于山边,规划设计时,须留出森林防火通道,以便开展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20.未涉及问题,按《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中信滨海新城南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片区修编)(HJ-003编制单元)》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1.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2.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禁止个人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10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10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1日11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

      (四)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原则上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或新公司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分为两期缴交,第一期付款竞得人应在2025年12月25日前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付款竞得人应在2026年6月25日前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100%(含定金)。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收利息。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个自然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应自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规划建设配套设施概由竞得人建设,其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5G基站、开闭所、托老所、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居民健身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换)电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等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汕头市濠江区中信滨海南滨片区HJ-003-04-002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对该宗用地范围内配套设施内容、建设、移交、管理等进行约定。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尚未明确各用途的具体占比,除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服务设施外,剩余可建建筑面积按该宗用地主要用途进行评估。竞得人在具体建设过程如果根据控规要求经批准建设居住区级商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与原评估用途存在地价变化的,应按规定补交地价款及申报缴纳对应的契税。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hibopt.cc/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一)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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