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25〕35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禁止个人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10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1日15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受让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受让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1‰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汕头市金平区滨港南片区(00209地块)幼儿园用地规划条件》,需由竞得人按照规划条件、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幼儿园建设的规定,无偿投资建设幼儿园。由竞得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应征求金平区教育局意见,并应在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与金平区教育局签订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明确幼儿园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位置、开竣工日期、交付使用条件等事项。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平区教育局管理,产权归金平区人民政府,由竞得人配合金平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该宗住宅用地涉及聿怀中学校门迁移及重建,竞得人需在保障师生进出安全、畅通情况下,无偿拆除原校门,无偿建设临时便道、临时校门、围墙,及后续新的校门和进出道路,总造价按照不超过250万元控制。
(五)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竞得人须在本出让地块项目主体工程申请规划核实前,完成全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六)根据住建部门房地产项目管理要求,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向住建部门申报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后续随着开发进度及时完善手册内容。
(七)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等文件要求,本地块属核心目标单元,绿色建筑等级需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八)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九)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建设用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原则上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或新公司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签订受让人的变更协议)。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十)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分为二期缴交,第一期付款竞得人应于2025年12月25日前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付款竞得人应于2026年6月25日前交付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100%(含定金)。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收利息。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十一)该宗用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市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土地交付后,用地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和项目建设所需后续问题,概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hibopt.cc/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三)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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