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韩路横巷1幢207、208号房权属人蒋汉君(已去世),已核发《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657874号。根据《公证书》(2025)粤汕粤东证字第5285号,上述不动产由余汉强继承,现继承人余汉强报称上述《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办理转移(继承)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余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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