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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陈焕展)声明
  • 2025-11-07 15:2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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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田庄北区44幢603号房全套权属人陈焕展,已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粤(2024)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72843号】;另上述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24)汕头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448号】。现权属人“陈焕展”和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报称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焕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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