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龙用地规划公示〔2025〕024号
公 示
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并出具万吉工业区兴安路与龙江路交界西北侧三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类别:合并归宗出具规划条件
用地位置:万吉工业区兴安路与龙江路交界西北侧
实用地面积:41540.68平方米(62.311亩)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上述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zrzyj/)查阅,或者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韩江路11号9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查询电话:88580109 监督电话:88849206
附图: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万吉工业区兴安路与龙江路交界西北侧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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