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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粤人社规〔2019〕22号)、《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6号)和《关于做好汕头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2022〕52号)规定,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于2025年9月对汕头仁济骨科医院进行资料审查、信息系统联调测试和现场评估等工作,经信息系统联调测试验收、现场评估合格和网上公示通过,现确定汕头仁济骨科医院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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