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珠(身份证号:440523198711******):
本委受理你诉汕头市粤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
你诉汕头市粤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5]540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驳回你要求汕头市粤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未提前30天辞退通知金6000元的仲裁请求;二、汕头市粤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2000元;三、汕头市粤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向你支付2023年度至2024年度年休假工资2206.90元。你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