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某泓(蔡颖旭配偶)就蔡颖旭2024年10月14日14时19分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不予认定为工伤一事补充提交材料,向我局申请撤销原结论,我局依据李某泓(蔡颖旭配偶)提交的申请进行重新审查。
为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调查充分、结论公正,现就蔡颖旭2024年10月14日当天工作情况及活动轨迹、途经泰山洛河路交界处原因、日常工作规律等情况予以公开征集线索,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征集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本工伤认定案件有相关线索及意见,可在公开征集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809室
联系人:何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645040(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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