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产业创新大厦的公开招租公告
  • 2025-11-11 15:35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字体:
  •   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属汕头综合保税区区属国有企业,为了满足市场对厂房的需求,特将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物业招租信息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信息

    序号

    标的物位置

    面积

    (平方米)

    招租底价

    (月/元/平方米)

    1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二层

    2,452.74

    14.00

    2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三层

    2,452.74

    13.00

    3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四层

    2,452.98

    13.00

    4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五层

    2,452.98

    13.00

    5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六层

    2,452.98

    13.00

    6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七层

    2,452.98

    13.00

    7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八层

    2,452.98

    13.00

    8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九层

    2,452.98

    13.00

    9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十层

    2,452.98

    13.00

    10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十一层

    2,454.70

    13.00

    11

    汕头综合保税区广平路7号第十二层

    2,454.70

    13.00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

      三、承租程序

      1.在公开招租过程中征集到的意向承租人,应向企业提交承租意向书和意向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为标的物业一个月租金。

      2.签订合同后,意向保证金转为租金。

      3.在规定的招租信息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我司取租金底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两个价格的最高价作为出租价格直接签约;公告期内若出现多个意向承租人,我司应于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后通知所有意向承租人进行现场竞价,并遵循“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承租优惠

      1.租赁完整一层厂房,租金底价最低按房产评估价9折计;

      2.租赁完整两层厂房,租金底价最低按房产评估价8.5折计。如因出租方场地限制原因无法满足承租方面积要求的承租在一层以上且不超过两层的,租金底价可按房产评估价8.5折享受优惠;

      3.租赁完整三层及三层以上厂房,租金底价最低按房产评估价8折计。如因出租方场地限制原因无法满足承租方面积要求的,承租在二层以上且不超过三层的,租金低价可按房产评估价8折享受优惠。

      五、事项说明

      1.承租期限为一年起但不超五年。

      2.承租人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共管理。

      3.标的物以房屋现状为准。

      4.标的物可分割出租。

      5.标的物的改造、分割、砌墙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实另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邓小姐

      联系电话:13302709623、87254169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经济特区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