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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七部近年来颁布实施或修订施行的城管领域新法律法规在我市执法队伍中的实施情况,市城管局编制了《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七个法律法规配套的《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2025新增加)(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邮寄信件:汕头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电话传真:88570536;
4.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11月6日到11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2025新增加)(征求意见稿).xls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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