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汕头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出的17份《扣押物品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汕行复案〔2025〕220号),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公开举行听证。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汕头市司法局2楼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旁听本次听证的人员于2025年11月13日前进行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754-88988252),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旁听,自觉遵守听证纪律。
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