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厚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产业众筹科创模式构建生态友好型产业协作平台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及时、重要的建议。收到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发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办理本提案。现综合有关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阶段来工作进展
阶段来,我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要求,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为我市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澎湃创新动力,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2022年11月,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22〕105号)。一是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围绕制约我市“三新两特一大”等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支持企业联合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对参加产学研对接活动并成功签约的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初创期一次性经费补助,经市级认定的补助30万元,经省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经省级认定的补助30万元,经国家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三是实施研发机构提升行动,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经市级认定的补助2万元,经省级认定的补助10万元,经国家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
(二)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近年来,市科技局制定出台《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管理办法》(汕府科〔2022〕108号)、《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汕府科〔2024〕20号)和《汕头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汕府科〔2024〕21号)。常态化开展创新平台认定申报工作,通过走访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有意向申报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及辅导,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截至目前,汕头市拥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8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2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28家,市重点实验室13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2024年我市新增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我市共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9家,助力企业创新转型,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三)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市科技局发布《汕头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项目实施细则》(汕府科〔2023〕152号),明确“项目申报单位须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协议须明确各方合作的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归属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最高60万元/项”等。
(四)常态化开展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2025年,汕头市已开展汕头市产学研“面对面”纺织服装产业专场对接会、汕头市濠江区产学研“面对面”南方科技大学专场对接活动、2025汕头市产学研“面对面”玩具创意产业协同创新专场对接会、产学研“面对面”——走进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活动等4次活动,共邀请7家次高校院所,20个科研团队的20位专家教授,与73家次企业进行对接。通过持续加大产学研合作支持力度,推动更多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深度合作,提升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加大共性、关键性研究投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一是坚持常态化开展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促进项目合作、平台共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针对“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精准组织相关领域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搭建校企联合共建创新平台新路径。
二是开展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吸引更多科技成果在汕头落地转化。积极宣传产业政策,努力探索企业发展、产业聚集、协同创新、质量管理等工作新举措,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技术中心发展的作用,大力推进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三是加快提升关键技术供给,支持引导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动力。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汕头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关注和支持。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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