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和积极建议。我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专门发函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协助办理本提案,现综合有关单位意见,就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答复如下:
一、 完善科技政策体系,推进创新环境建设。
2022年11月21日,汕头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汕府〔2022〕105号),围绕“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格局,出台了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构建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能力、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加强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等七个方面30条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技术成果研发,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2025年3月5日,市政府再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汕府〔2025〕5号),结合建设创新型城市需要,分解制定了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明确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倍增培育计划,落实“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政策、技术、人才、资本、服务等要素资源供给向创新型企业倾斜。市税务局将落实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作为重点工作,构建“事前宣传辅导-事中密切跟踪-事后分析问效”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通过联合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造访科技型企业与企业面对面精准宣讲等方式,确保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辅导科技型企业在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大力促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根据2024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全市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172户,减免税额1.89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504户,加计扣除额15.98亿元,减免金额3.99亿元。
二、 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市科技局一直着力扶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一是持续培育创新主体。2024年,市科技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科技型企业“3+N”服务行动 助力产业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编号:20240097),持续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3+N”服务行动,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N个单位共同参与,深入科技型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精准解决问题等科技服务,2024年共开展服务行动98场次,深入228家企业进行科技服务,进一步强化我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同时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培训会5场次,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通“汕头市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窗”,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利预审等知识产权服务。2024年共推荐294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771家,实现高企数量连续增长。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2020年至2023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7.13%,2023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28家。2024年,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省均呈负增长态势,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回落至484家企业。二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聚焦“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技术需求,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中资源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创新,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纺织服装、玩具创意等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2024年,组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三新两特一大”重点发展产业和前沿新材料、人工智能等“双十”战略性产业“卡脖子”技术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能源铁路机车混合动力关键部件研发与应用”等6个项目获得立项支持,立项金额总计240万元。三是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开展产学研“面对面”、“双月座谈会”等专场对接活动,高效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创新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22年以来,我市已连续举办29场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涵盖新材料、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领域,邀请149家次高校院所,12家次医疗机构的294个科研团队与698家次企业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约150项,现场签约34项,预计投入经费约3.2亿元。截至目前,已连续举办22场南澳科学会议并承办7场高端学术活动,邀请包括141位院士在内的1218位专家学者集聚南澳岛,深入探讨交流最新技术进展、前沿应用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
三、推动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创新资源集聚。
一是推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作用,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产业化应用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加强高质量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成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与汕头市纺织服装产业协会合作共建“汕头市纺织材料创新中心”,助推纺织服装产业从“制造基地”向“创新策源地”跃升。与汕头大学、香港大学三方共建“粤港有序结构材料的制备与应用联合实验室”获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全市现有粤港澳联合实验室2家、总量居全省第三位。二是支持企业创建各级各类研发机构。2024年1月22日,印发《汕头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汕府科〔2024〕21号),修订出台《汕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汕府科〔2024〕20号),推动更多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24年新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市级16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3家;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市级8家,全市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8家、市级1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3家、市级428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家、市级14家。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检验检测机构面向企业开放、共享检测实验室,提高重点产品科技含量,促进检验检测的质量与能力提升。2024年2月18日,汕头市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正式启用,截至目前,已收录汕潮揭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606台(套),其中汕头市505台(套),潮州揭阳市101台(套),仪器总价值超3.5亿元,平台注册用户已超过2600户,使用次数超1万次,使用机时超5万小时,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社会,有效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协同创新,强化各科研主体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区域科技资源互联互通。市财政局牵头印发了《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科技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领域设备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财金〔2024〕29号),支持继续鼓励汕头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助力企业研发。四是扶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2023年3月27日,市科技局印发《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汕府科〔2023〕26号),扶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15万元、省级补助30万元、国家级补助50万元,对运营成效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15万元补助。众创空间按相同级别科技企业孵化器50%的标准给予补助。截至目前,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国家级2家,众创空间16家,国家级4家,省级3家。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在孵企业587家,累计毕业企业636家。
四、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增强企业创新后劲。
一是提升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效能。发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华侨板”作用,增设“专精特新”专板,积极发挥广东股交汕头分公司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培育孵化企业转板等方面积极作用,通过为企业匹配综合性金融服务,发掘优质企业,提升企业粘性,帮助企业发展,为培育孵化中小微企业规范发展、做大做强起到服务平台作用,为当地资本市场培育优质后备力量。截至2024年底,华侨板在板企业714家,覆盖粤东三市,各融资渠道及产品累计实现融资超207亿元。二是实施上市后备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出台上市后备培育管理办法,分梯队为后备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育。举办“深圳创投日汕头专场活动”“新国九条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上市发展促进会的平台优势,积极组建工作专班进行联合走访,已走访上市后备企业超20家次,初步形成动态化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家数保有量超过80家,基本涵盖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了解企业上市进展情况及需协调支持解决事项,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三是推动金融与创新创业企业对接融合。市科技局积极推动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企业,着力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市科技局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和运营评价工作中,设置评审条件,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设立孵化基金,推动风险投资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孵化载体对接合作,为优秀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与投资基金牵线搭桥,推动我市优秀创业团队、初创企业获得资金扶持,通过资金加持,助力提高科技型创新创业初创企业孵化成功率,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截至2024年底,全市孵化载体设置孵化基金6610万元,累计79个初创企业获得投融资13601万元,累计45个创业团队获得投融资4987万元,2024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
五、强化人才引进培育,支撑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人才政策落地实施。全力推进人才强市配套政策落实落地,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的资助力度,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和住房补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等,切实为各类人才在汕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2024年共发放各项人才补助2539.11万元。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人才住房的政策解读和第一批市级人才住房租赁申请受理、会审评分排序和同步公示等工作,2024年共成功分配24人。二是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一是深化院校改革。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市技工院校共有28个专业采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2024年,指导汕头技师学院航空系23名学生赴港实习,开创全省技工院校先河。二是突出产业引领。深化校企合作,紧扣产业群优化专业群,围绕汕头主导产业,开设智能制造专业群、中医药康养专业群、智能网络技术专业群等优势特色专业群,全市技工院校共有近50个专业与“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紧密结合。三是着力人才引进和平台建设。加大“靶向引才”“柔性引才”力度,定向精准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培养力度。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窗通办”等便利化举措,为外国人才来汕工作提供更多便利。支持博士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设立博士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强化博士和博士后公共服务,目前全市共有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平台88家。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平台已成为我市吸纳博士和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开展2.0版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金凤卡”,人才凭卡可享受各个部门提供的47项公共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认定高层次人才1664人。同时,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作用,配备服务专员,打造“覆盖全市、上下贯通、专员服务、高效办理”的人才服务新模式。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在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住房、文化旅游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单位对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措施落实到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专区累计受理人才服务事项10428件,解决各类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非常中肯,我们非常赞同。接下来,我们将参考您的建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型企业激发创新活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焦“三新两特一大”重点发展产业,组织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培育更多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我市优势产业、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0日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