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1 15:45:0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华侨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25GG0031523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
发证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
项目名称: | 汕头110千伏新东区输变电工程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B组团B08-03(之一)地块 |
建设规模: | 1座3层配电装置楼、1座1层警传室、1座1层水泵房(雨淋阀)、2座1层消防水池、1座1层消防设备房。总建筑面积3241.29㎡。计容建筑面积3241.29㎡,其中:配电装置楼2952.09㎡(含电缆层<地下>688.02㎡)、警传室72.05㎡、水泵房(雨淋阀)60.00㎡、“消防水池1”75㎡、“消防水池2”75㎡、消防设备房7.15㎡。通透式围墙长度312.92m。 |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附图:项目总平面图.pdf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