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协同创新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5-11-13 18:07:43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协同创新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协同创新基础设施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润新能源(汕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濠江区风电产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润新能源(汕头)有限公司拟于汕头市濠江区风电产业园建设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协同创新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属于“四个一体化”项目中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开展检测认证服务。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全功率拖动测试实验室,二期建设40MW级传动系统六自由度地面测试实验室,三期建设新型储能检验测试中心、氢能检验测试中心、海上风电公共数据服务及仿真中心。项目所在地属于“四个一体化”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京能厂区,用地面积21805.79m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扬尘采取车辆遮盖及密闭、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营运期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气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车辆设备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已建成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连同实验室测试废水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 3、项目施工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或降噪措施控制;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优化振动实验流程,开展隔振设计,振动设备设置独立基础、隔振带、隔振沟、减震垫、软连接等减振措施防治。 4、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可分类回收的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后定期运至指定消纳场地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印版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料、储氢气瓶废渣等一般固废交由回收公司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燃烧灭火废液、废电池、废矿物油及包装物、含油废抹布手套、燃烧灰、气旋喷淋塔废液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